依据《学术论文不端行为界定准则》,学术领域中的不当行为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直接剽窃论点:在撰写学术论文时,若未经适当引用,直接采纳他人已发表论文中的论点、见解或结论,无论是否对原文进行转述、删减、重组或增添,均视为剽窃行为。
二、自我复制问题:在论文创作过程中,应避免未经引用而直接使用自己(或作为共同作者)已发表的文献内容,以及已答辩通过的论文素材,此类行为构成自我剽窃。
三、多重投稿现象:禁止将同一篇学术论文同时提交给多个期刊进行发表。论文应在法定或协议规定的回复期限内,再考虑投稿至其他期刊。
四、过度引用风险:当引用内容占据文章主体或核心部分时,即构成过度引用,这有悖于学术诚信原则。
五、全文抄袭界定:全文或大部分内容直接复制他人已发表论文,即便在复制内容中增加少量数据、新分析或修改研究对象,但未进行适当引用,均视为全文抄袭。
六、重复发表违规:在毕业论文中未经引用而直接使用已发表的论文内容,或在参考文献中笼统提及已发表文献,而未在正文中明确标注引用,均构成重复发表。
七、文字内容抄袭:直接使用他人论文中的文字表述,且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引用,或在引用时未改变字体、以特定方式排列显示,或虽引用但遗漏部分文字,均属于文字内容抄袭范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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